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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总:
您好!我是青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的一名设计人员,在设计工作中针对规范的理解有些疑惑向您请教,望您在百忙之中,能够抽出时间给予解答,谢谢。
一、名词:干线公路
1、根据第543号,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》,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(以下简称国道)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以下简称省道),县公路(以下简称县道),乡公路(以下简称乡道)。我们的理解是:国道、省道都是干线公路,与道路等级无关。
2、2014版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3.1.2及其条文说明:
我的疑问:
目前我区域内大部分省道都在c或d的节点层次,按照该表应定义为集散公路,与《管理条例》定义的干线公路是否冲突,在设计中我认为应该参照《技术标准》的规定,《管理条例》是否需要前置。
二、公路进城段硬路肩的布置
随着城镇化的进程,越来越多的公路需要城镇化改造,为保证主线的服务水平,在主线两侧设置辅路(慢车道)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。
2017版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6.1.3条:
我的疑问:
一级公路两侧可以通过加宽硬路肩设置辅路(慢车道),且应在主线车道与慢车道间设置隔离,在能保证硬路肩的各项功能后,可否将硬路肩置于慢车道外侧,主线不设置宽的硬路肩(取0.75m)?
此致
敬礼!
通常在论证确定拟建公路项目的功能定位时,最主要的依据之一就是国家和地方的公路网规划或交通规划(当然是经过审批正式发布的文件)。有时,对于某条公路的某个路段而言,有时可能在功能上会出现重叠的现象。例如,在一些路网较为稀疏的地区,一段公路可能既承担主要交通国境的干线功能,同时也承担着区域内交通集散的功能。
回复(二):
我国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2014版)在修订过程中,已经充分关注到你所提到的城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,因此,经过充分论证和并经主管部门批复,在这版《标准》修订中,专门(也是第一次)推荐在经过城镇的路段,公路的断面形式可以发生改变,可以参照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》等采用机非分隔的断面形式。
至于你提到是否可将硬路肩设置与慢车道外侧,我认为首先应该回归明确公路断面中设置右侧硬路肩的功能和作用。公路右侧硬路肩,有支撑保护车道路面结构、提供车道外侧的侧向安全余宽、提升侧向安全视距等功能,另外,一定宽度的右侧硬路肩,还为故障车辆临时停靠的空间、作为紧急救援通道等功能。
如果对于一条公路而言,在穿越城镇的局部路段,不设置较宽的右侧硬路肩,只设置0.75m较窄的硬路肩时,我认为是可行的。
因为,对于一级公路而言,0.75m的硬路肩宽度可以满足支撑车道路面结构、提供外侧侧向安全余宽等功能要求。对于故障车辆临时停靠和作为紧急救援通道的功能,由于路段较短(不是全线如此的话),故障车辆和紧急救援等时,可利用外侧设置的辅导(慢车道)的空间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