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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关于 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(jtg d20-2017) 第28页 6.6.2公路建筑限界
关于路线规范2017版9.6.2隧道的位置与隧道洞口连接线应与路线线形相协调,对这里的协调存在疑问,洞口到底可不可以设置缓和曲线。
郭总您好,关于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(2017)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:
一、8.2.1条第2款。“改扩建公路设计速度为40、30、20km/h的利用原有公路的路段...最大纵坡可增加1%”。这里“利用原有公路的路段”如何理解?例如:30km/h车速的改扩建公路,平面线形位于原有公路上,但是纵坡抬高了2m,是否符合本条规定,纵坡可增加1%?
二、8.4条关于爬坡车道的规定,仅对二级及以上公路做了规定,对于二级以下(或者车速小于40km/h)的公路,如何执行?例如:30车速的改扩建公路,单一纵坡坡长超过表8.3.2的规定时,应如何处理?是否也需要设置爬坡车道?
三、8.5.2条“当陡坡与小半径平曲线重叠时,宜采用较小的合成坡度,下列情况其合成坡度必须小于8%”,请问这里的“陡坡”与“小半径”如何界定?另外,8.5.2条第1款所说的“冬季路面有结冰、积雪的地区”是否就是“积雪冰冻地区”?例如:积雪冰冻地区的30km/h车速的改扩建工程,直线段上(或大半径路段)设置8%的纵坡,路拱横坡采用2%,这样合成坡度超过了8%,是否可行?
祝您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!
关于积雪冰冻地区一词,请在本网站上查询之前的相关咨询讨论的帖子吧,有相应的内容的。
以上回复仅是我个人认识,仅供参考。
你好,郭总:
请教您一个问题,路线规范6.3.3规定一级公路中分带开口距离应不小于2km。而规范10.1.7规定的平面交叉间距集散公路不小于500米(500可开口),两者是否有冲突?两者从规定的初衷目的不一致,但有冲突,请赐教。
赵工,你好!这两条规定,针对的项目主体和条文规定的目的是有明显的区别,应该不属于冲突的。
1、规范6.3整个章节,其主体主要针对中间带,其各项规定的初衷是针对一般封闭的公路项目的。这里对中间带的一系列要求,其中6.6.3规定的中间带开口,旨在用于一些特殊情况,车辆掉头使用(使用频率及概率都相对较低,对行车干扰相对较小);
2、规范10.1.7章节,其主体是平面交叉,要求平面交叉最小间距,主要在于控制公路主线上的交叉数量和密度,以提高主线的通行效率。
郭总,感谢您在百忙中到我院进行路线规范的讲解。
我有1个问题:运行速度100或120km/h时,路侧富余宽度(即路缘带 c值)1.0m或1.25m是否必须要保证。若不具备其对应的宽度,依据新版路线规范条文解释6.3条中的表6-1要求,是不是限制速度就不能取100或120?
张工:你好!
认同你的理解!经过相关实验研究,车辆在高速行驶时,车道的左右侧必须要满足一定侧向安全距离,即侧向安全侧向余宽。如果侧向安全距离小于规范中所列的数值,多数驾驶员均会出现明确的减速的情况的,不能按照100或120km/h的速度行驶。
郭总:您好
我遇到的老问题一致很纠结,就是关于a型单喇叭互通中,主线流出的匝道接对向双车道的实际行车里程超过500m,但交通量较小时,是否需要用双车道的横断面?
2017路线新规范p66页第6)条:对向分隔式匝道各单向车道及横断面组成,宜符合匝道横断面基本类型及尺寸的规定。要如何理解这条的意思,谢谢。
你好!我记得此前曾经就该问题回复过你或者其他人吧。
你可以在本网站中,通过关键字检索一下,回看一下之前的回复内容吧。
我个人认为”2017路线新规范p66页第6)条:对向分隔式匝道各单向车道及横断面组成,宜符合匝道横断面基本类型及尺寸的规定。“是在强调:
尽管这里是整体式断面,但是要按照规范对单向独立匝道的要求,保证每个方向的车道及断面组成。例如,不应因为整体式断面,压缩硬路肩的宽度等。因为这里的整体式断面很快就会过渡为两个独立的单向匝道了。
郭总您好:关于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》(jtg d20-2017)中公路纵断面,8.3.2、8.3.3及8.3.5的规定,其中8.3.2规定了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,8.3.3规定设置缓和坡段的条件,8.3.5规定平均纵坡与连续坡长的限制。对8.3.3中第1条的规定“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80km/h时,缓和坡段的纵坡应不大于3%;”即缓和坡段的最大值可以取3%。(以下举例时速均按80km/h )
1、第一种情况:大于3%纵坡与缓坡3%交替设置
如果某项目设置4%的纵坡900m,按8.3.3的规定缓坡纵坡可为3%,只要长度不小于最小坡长即可,是否可以设置900m (4%) 900(3%) 900m (4%) 900(3%)交替设置,结合8.3.5条总长不大于9.3km即可。但个人觉得如果3%的纵坡为900m,继续设置纵坡时如果等于3%不应再超过200m,如果大于3%更应受此限制。
2、第二种情况:3%纵坡一直设置
如果某项目设置3%的纵坡1100m,按8.3.2的规定应设置缓坡,按8.3.3的规定缓坡纵坡可为3%,只要长度不小于最小坡长即可,结合8.3.5即如果设置3%的坡可以连续不超过14.8km。
结合以上两种情况,建议8.3.3第1条“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80km/h时,缓和坡段的纵坡应不大于3%;”修改为“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80km/h时,缓和坡段的纵坡应小于3%;”更好一点。
以上只是个人理解,如有不妥之处或表达不清楚的请谅解为谢。
2018.5.29
关于路线设计规范2017版,p31页,7.2.2中
2v、6v的计算长度含两端的缓和曲线长么,还是只算直线长度。若是含两端的缓和曲线长,缓和曲线长怎么计算,从不设超高的点开始计算么?
你好,该问题前面已经有过多次回复与讨论,您可以按照关键字搜索查看下。
请注意,该条目有明确的适用条件,即:“两圆曲线间以直线径相相接时”,因此设有缓和曲线的交点,不受此制约。
郭总:
您好,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:
1、关于中央分隔带公路弯道外侧超车车道的视距验算中,中央分隔带外侧超车车道的视点位置距超车道边缘取多少米,规范没有明确要求,网上论文有很多说法,取1.2m,1.5m,车道半宽1.875m等,路线规范有补充说明的吗?
郭总:您好!再麻烦您一下,关于a型单喇叭互通,从主线流出的单向匝道,接对向双车道的这个路径长度大于500m,交通量一般就200pcu/h,这个行车路径是否理解为考虑按双车道的横断面的形式,或者说,匝道的横断面宽度布置除考虑交通量外,其宽度也应考虑实际行车路径的长度来确定,谢谢。